发布日期:2022-10-14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为切实解决我市高龄津贴发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依托会商联动机制,持续监督推动市民政局党组将“高龄津贴”作为整治重点,从7月6日—8月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老年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有力监督推动专项治理有效落实,打通惠及老年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老年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聚焦整治重点,坚守民生保障底线。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全市高龄老人津贴政策落实怎样、高龄津贴发放是否准确、规范、到位、是否存在落实主动发现机制不精准、应该享受未及时享受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该组通过听取相关负责人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重点了解近三年全市高龄津贴发放情况,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社区高龄津贴主动发现机制不精准、办事推诿、部门数据不对称等问题,及时向市民政局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高龄津贴服务领域,重点围绕落实《黑龙江省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黑民规〔2021〕6号)文件精神,指导各县(市)区整改属地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办理高龄津贴业务推诿扯皮和回应老年群众诉求不及时等问题。督促市民政局党组成立由主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高龄津贴专项检查专班,下发了《全市关于开展高龄津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形成了由市民政局具体抓推进、抓落实工作局面。
二、强化排查整治,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推动民政系统开展高龄津贴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民政局专班成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走流程、入户走访、电话函询等方式,抽查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3664人、电话函询2612人,并与部分区民政局及社区干部进行谈话。针对部分县(市)区回访记录不全或没有回访记录、死亡证明上报不及时、低保低收入证明不合格、个别乡镇(街道)高龄津贴主动发现机制落实不到位等4个共性问题,4个县区未按月发放高龄津贴、上报数据掌握不精准、个别社区办理高龄津贴工作推诿等7个个性问题,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市民政局党组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截至目前,整改问题11个,制定整改措施3条,建章立制3项,重新核定全市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5149人(其中, 80周岁至89周岁低保、低收入高龄老人1828人, 90周岁以上老年人3321人),全市实行社会化发放,1-6月共发放高龄津贴280.14万元。
三、压实监管主体责任,提升服务保障能力。针对存在两个方面11个问题,要求市民政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围绕新老政策变更交替,部分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大数据应用和部门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乡镇(街道)、基层民政部门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管理粗放,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深刻检视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做到举一反三,并围绕解决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市民政局党组制定印发《全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指导推进全市民政部门严格落实高龄津贴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监管责任,确保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安全、及时、精准。
下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将充分发挥“前哨”“探头”作用,强化高龄津贴领域监督,推动市民政局认真落实高龄津贴监管主体责任,做到监督不变形不走样,持续保障老年群众真正从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中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