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6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出租车司机及广大市民朋友们: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更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巩固和发展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文明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机动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六要六不”。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应做到“六要”:要遵规驾驶、谦让通行;要文明驾驶、礼让行人;要按灯停行、不抢黄灯;要按位停车、整齐停放;要正确使用灯光,提高安全意识;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抵制驾驶陋习,严禁“六不”:不酒后驾车;不做“路怒族”;不超速超员超载行驶;不驾车接打手机;不随意变换车道;不向车外抛物。
二、出租车司机要自觉遵守“五要五不”。出租车司机应做到“五要”:要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要保持统一着装和车容整洁;要坚持热情服务和使用文明用语;要主动使用计价器并提供发票;要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城市旅游文化。抵制行业陋习,严禁“五不”:不绕道宰客;不占道捡客;不争道抢客;不议价收费;不违规揽客、喊客和拒载。
三、非机动车骑行人员要自觉遵守“四要四不”。非机动车骑行人员应做到“四要”:要自觉走非机动车道;要自觉靠右侧行驶;要佩戴安全头盔;要熟练后再上道行驶。抵制出行陋习,严禁“四不”:不逆向行驶;不横穿马路;不骑车载人;不在机动车流和人群中抢道穿行。
四、市民出行要自觉遵守“三要三不”。广大市民应做到“三要”:要尽量选用环保出行方式;要走人行道和斑马线;要排队乘车、有序上下。抵制出行陋习,严禁“三不”:不翻越隔离设施;不踩踏草坪和绿地;不随地乱扔垃圾。
文明出行乃城市窗口,“六五四三”需共同遵守。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驾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共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共同享受文明城市美誉,共同擦亮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窗口。
伊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