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07 | 信息来源:本网 | 分享按钮 |
近日,在认真总结指导督导嘉荫、汤旺、南岔、大箐山4个县委巡察工作基础上,启动第二批次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市委派出3个巡察指导督导组,全面铺开对其他6个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制约县级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一体推动市县巡察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高质量规范化开展。
各指导督导组从牵紧“牛鼻子”入手,通过听取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机构全体专职巡察干部开展个别访谈,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等部门召开贯通融合座谈会,全面了解掌握党委和党委书记、领导小组、巡察办(组)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各指导督导组牢牢抓住巡察办(组)“两条主线”,紧盯巡察准备、了解、报告、移交、反馈、整改六大环节,聚焦巡察工作实务、个别谈话技巧、发现问题技巧、撰写情况报告等方面,着力查找县级巡察工作中存在的政治巡察定位不够精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不够、推进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不够有力、规范化建设短板弱项亟待补齐等问题,采取会议集中培训或“点对点”点题式辅导交流等方式,精准辅导、耐心释疑,帮助巡察干部掌握巡察基本要领,充实巡察技能储备,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在发现制约巡察工作发展问题同时,指导督导组将注重发现县级巡察工作的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加强梳理分析,帮助固化提升,及时总结推广,促进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共同促进提高。
“开展指导督导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所辖县(市)区委和伊春森工集团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在深化上下联动上持续发力,切实发挥市级巡察机构承上启下作用,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监督格局。”伊春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